一、住房公積金轉移
1、住房公積金轉移,是指將原已開設了個人明細(處于封存狀態),現到新單位工作,由現單位把個人明細轉入新單位繼續繳存。
2、轉移手續及所需資料
形式 | 辦理手續及所需資料 |
市內轉移 | 填寫合肥市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表(合肥市住房公積金內部轉移使用) |
轉出市外 | 1、異地公積金出具的接收函(注明接收單位名稱、資金轉入的賬號、開戶銀行); |
2、合肥市公積金異地轉移申請書(向我中心以外轉出本人住房公積金); |
二、住房公積金貸款
1、繳存住房公積金連續滿6個月(含)以上的員工購買商業住房時,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享受比商業貸款低2%左右的公積金貸款利率。
2、貸款以職工購買、建造普通自住住房為發放對象,非普通住房(如高級公寓、別墅、度假村、商務住宅等)不予發放貸款。
3、購買首套住房的,交付所購住房全部價款20%以上的首付款,并根據公積金管理中心及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相關證明資料,才能獲準貸款。
4、購買第二套住房的,若第一套房為商業貸款,則購買第二套申請公積金貸款需交付所購住房全部價款20%以上的首付款,若第一套已使用公積金貸款,則第二套需交付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30%以上的首付款,并根據公積金管理中心及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相關證明資料,如有住房公積金貸款未清還的,必須還清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,才能獲準貸款。二手房房屋年限在10年以內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價的20%;房屋年限在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價的30%。
5、更多內容請查閱《合肥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管理辦法》,網址如下:http://www.hfgjj.com/n7216006/n7296488/n7296780/n7296782/77228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