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<input id="ku2ko"><menu id="ku2ko"></menu></input>
  • <tr id="ku2ko"></tr>
  • 新鄉公積金新規!

    來源:掌上新鄉作者:日期:2016-06-24

    6月21日,新鄉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了《新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歸集、貸款業務有關政策的通知》,其中對公積金異地貸款、商轉公、二手房公積金等業務辦理進行了部分調整,新規將于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具體內容如下:


    新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

    關于調整歸集、貸款業務有關政策的通知

    各縣(市)區人民政府,市人民政府各部門,有關單位:


    為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管理力度,規范單位繳存及職工貸款行為,確保住房公積金的安全使用,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,決定對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、變更及職工貸款業務有關政策進行調整,現通知如下:


    一、單位在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、人員變更增加時要求確保人員信息的真實性,并按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要求提供相關輔助證明材料。


    二、在保證借款人基本生活費用的前提下,月還款額與繳存工資基數比上限控制在50%。


    三、申請異地貸款的職工,除符合《新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〈新鄉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異地貸款的實施細則〉的通知》(新公積金管〔2015〕3號)文件規定外,還應提供社保繳費情況證明,繳交社保單位要求與繳存公積金單位一致。


    四、辦理“商轉公”、“二手房”貸款的職工,應在規定的有效時間內申請辦理,過期不予受理。“商轉公”貸款自商業個人住房貸款結清之日算起,2個月內有效。“二手房”貸款自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繳款書》之日算起,2個月內有效;二手房價款參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繳款書》計稅金額和《房屋買賣契約》中的成交價格,二者取低。


    五、以上政策調整內容自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


    以上內容所涉及的具體業務流程、有效辦理時限、應提供的證明材料等,由新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定。


    2016年6月21日

    在線客服 計算器 意見反饋

    BMFWDT

    社保交通咨詢請關注便民服務大廳公眾號

    點擊可復制微信關注公眾號,找人工客服

    线观看A片
  • <input id="ku2ko"><menu id="ku2ko"></menu></input>
  • <tr id="ku2ko"></tr>